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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市监听告字【2019】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邬永清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证单翼迷宫式滴灌带行为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6
    决定机关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邬永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