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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清新卫公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旅店服务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5
    决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