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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肇高食药监食罚[2018]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伍尚武(肇庆高新区百草凉茶店负责人)涉嫌使用没有标签标识食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9
    决定机关 肇庆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