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紫市监处字(2017)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2 |
决定机关 |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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