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1209****322T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82民初1961号
    案号 (2020)黑0382执27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密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5-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原告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与被告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签订的《东北密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建设项目协议书》; 二、被告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前返还原告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投资款440万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0 400元,由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保全受理费5 000元,由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