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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票据贴现业务违规
    行政处罚内容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罚款20万元;对赵桂竹、荣改艳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1
    决定机关 晋中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建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