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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禹州市博徕荣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根红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4975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081民初205号
    案号 (2017)豫1081执5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禹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禹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16
    发布日期 2017-03-07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3331247.56元及利息,受理费387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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