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乌天市监东门当罚【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