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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湛交罚[2021]004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1月09日13时25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遂溪县遂城镇207国道中间岭四队留用地北侧(隆利假日酒店一楼左边A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湛江市偲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租赁车辆的车牌号码、厂牌型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信息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图片、音像光盘、地址送达确认书、其他材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4
    决定机关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