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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质监罚字[2015]第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5年9月9日,德家朗骆驼粉末涂料(东莞)有限公司使用3台未经定期检验的厂内叉车(设备注册代码分别为:51104419002013080090、51104419002013080091、51104419002013080092,检验有效期均至:2015年8月30日)。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厂内叉车; 二、处肆万元(¥4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08
    决定机关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