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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市监案〔2019〕014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销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7
    决定机关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竞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