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卫公罚[2021]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5月13日,浙江德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布草)进行保洁,涉及1种用品用具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4 |
决定机关 |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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