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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萍)环行罚字[2018]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7
    决定机关 萍乡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南祥信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