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市麦斯优联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权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40078****706L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404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粤0404执7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2018-03-15
    发布日期 2018-05-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珠海市麦斯优联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唐军林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的生活费6430元; 二、被告珠海市麦斯优联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唐军林经济补偿金人民币9635.8元。 如果未按上述判决期限支付金钱义务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被告珠海市麦斯优联模具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