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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佰陆斯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KT8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26026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1736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19-01-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内容为:一、双方确认,截止2018年11月2日,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货款55194.35元。由被申请人分六期支付,第1期于2018年11月28日前支付款项10000元;第2期于2018年12月28日前支付款项10000元;第3期于2019年1月28日前支付款项10000元;第4期于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款项10000元;第5期于2019年3月28日前支付款项10000元;第6期于2019年4月28日前支付款项5194.35元;二、被申请人如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清。若被申请人有任何一期未按前述约定足额支付上述款项55194.35元,则申请人有权就55194.35元的未支付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以55194.35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首笔款项逾期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诉讼费614元,减半收取307元,由被告自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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