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三俊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合年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11332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江海法礼民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江海法执字第009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8-21
    发布日期 2015-12-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深圳市三俊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货款本金3282064.0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4年7月1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给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