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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2103200428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堆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4月16日10时10分,我局钱江世纪城中队戚建华、邵君通过区数字城管移送,当事人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萧山区萧山钱江世纪城守信路阳光城工地门口附近在城市绿地内堆放废弃物。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行为属于属于在城市绿地内堆物的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8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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