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城法(景)罚字[2018]第210012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金沙港旅游文化村有限公司西子湖四季酒店分公司涉嫌违反城市排水证书规定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8年11月20日10时00分,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位于杭州市灵隐路5号的杭州金沙港旅游文化村有限公司西子湖四季酒店分公司的排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酒店东车库东北侧的一处电力井内有餐饮污水流出,污染了景区环境。经进一步检查发现,电力井内的污水来源于该酒店东车库东侧的隔油池渗漏。当事人对上述实事实情况坦承不讳。当事人行为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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