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苍工商处字字〔2017〕第5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温州尚购超市有限公司做如下处罚: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6元,并处以罚款7000元,合计7006元,上缴财政。妥否?请审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8 |
决定机关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武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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