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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岳县市监罚字【2019】3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7
    决定机关 筻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鲁美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