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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昌建 罚字【2018】第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0
    决定机关 聊城市东昌府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