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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综执〔2021〕罚决字第09-00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有准运证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案被处罚单位名称: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17日21时00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进中队执法队员在执法巡查至杭州钱塘区前进街道梅林大道与江东三路交叉口以西2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A5R059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工程渣土(废土)沿江东三路自西向东行驶。经查,车辆属于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辆已取得工程渣土准运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证,但车辆密闭不严,车辆篷布与后挡板之间存在缝隙,现场未造成路面污染。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有准运证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钱塘区的杭州银行或交通银行或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8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