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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综执〔2021〕罚决字第04-00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有准运证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案被处罚人姓名: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世柱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3日16时30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杭州钱塘区银海街与幸福北路交界处以东100米时,发现壹辆车号为浙A5R079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一车工程渣土(废土)沿银海街自东向西行驶。经查,车辆属于浙江百诺物流有限公司,现场驾驶员为吕海亮,该车辆已取得《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和《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现场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车辆篷布未拉到底,车尾留有30厘米空隙未密闭,但未造成路面污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有准运证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9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