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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增交罚〔2018〕ZC20181204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的粤A032TC轻型厢式货车于2018年12月06日在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塔山大道99号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按《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属于一般违法情节()。以上事实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询问笔录、委托书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6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列荣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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