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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兴执法规监住建罚决字[2019]第[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开工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唐昇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建设大唐印象(12-26/28-30号楼及三期地下室)工程存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开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一)2018年10月29日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等材料;(二)2019年12月24日对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逾期放弃听证。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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