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运输槽车残留气回收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1016918.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411363U 公开(公告)日 2022-01-04
申请公布号 CN215411363U 申请公布日 2022-01-04
分类号 F17C5/00(2006.01)I;F17C13/04(2006.01)I;F17C13/00(2006.01)I;F17D1/04(2006.01)I;F17D3/01(2006.01)I 分类 气体或液体的贮存或分配;
发明人 李红波;范志忠 申请(专利权)人 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郑晋周
地址 030006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中段数码港2号4层C区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煤层气液化储存装置,具体为一种液化煤层气运输槽车残留气回收装置。解决液化煤层气运输槽车内残留煤层气回收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液化煤层气运输槽车残留气回收装置。包括冷箱、闪蒸罐、脱氮塔、LNG储罐、装车臂、液化煤层气槽车,在LNG储罐顶部设有煤层气回流管,煤层气回流管和冷箱连接,冷箱下设有煤层气反流管,煤层气回流管通过冷箱连通煤层气反流管,煤层气反流管连接脱氮塔,在煤层气回流管上设有汽化器、加热器、压缩机。液化煤层气槽车卸车完毕后的单次放散量约在100~200Nm3之间,将此部分气体进行回收,不但可以增加公司收入,降低供销气差率,还可消除因放散造成的安全隐患,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