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用一次性袋子进行狂犬病毒灭活、灭活剂水解的装置及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11051901.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7746797B 公开(公告)日 2019-03-05
申请公布号 CN107746797B 申请公布日 2019-03-05
分类号 C12M1/00;C12M1/04;C12M1/02;C12N7/00;C12N7/06 分类 生物化学;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学;酶学;突变或遗传工程;
发明人 庄长鹰 申请(专利权)人 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东济南齐鲁科技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郑向群
地址 257091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8号生态谷22号楼1-3层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使用一次性袋子进行狂犬病毒灭活、灭活剂水解的装置及方法,其中灭活一次性袋子,开设有三个连接口,上部为充气口,连接充气组,底部分别为液体入口和液体出口,分别连接充液组和排液组,袋子中央设有内置搅拌器;其中充气组由囊式滤器、硅胶管、管道夹组成,囊式滤器外包裹有无菌袋;充液组分别由连接头B、硅胶管、管道夹、三通及EZD阀门依次连接,三通的另一开口连接硅胶管、管道夹及连接头A;优点为:对一次性袋子进行了改造及合理使用,使病毒液的灭活/水解方法得到了改进,降低了病毒灭活失败风险、减少了抗原损失,降低了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