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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19〕2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诺丁”牌丹麦风味曲奇(红色)110盒、“诺丁”牌丹麦风味曲奇(蓝色)100盒;(三)罚款441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2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佐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