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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南环罚字〔2018〕3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减震器生产车间内增加的124台套生产设备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9
    决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