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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住建罚字2021(016)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1、处以警告,责令改正。2、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7
    决定机关 宜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