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海星海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伟珍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9451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海民一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海执字第001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01
    发布日期 2015-10-1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孙耀华与被告北海星海物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3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被告北海星海物业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款448982元及赔偿损失给原告孙耀华;二、被告北海星海物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给原告孙耀华;三、驳回原告孙耀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52元,减半收取4826元,由原告承担482.6元,被告承担4343.4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