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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201707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月至3月期间违法延长71名劳动者工作时间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合计71人罚款人民币7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9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