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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宏鹰选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柴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718270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平龙刑初字第31号
    案号 (2016)豫0404执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10
    发布日期 2016-04-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5)平龙刑初字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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