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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卫职罚[2019]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9
    决定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卫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