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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椒市监处〔2021〕402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和现行电价执行情况,经本局研究,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73.4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