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椒市监处〔2021〕4027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和现行电价执行情况,经本局研究,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73.4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4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