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大地税高罚201760
    违法行为类型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2014年1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礼品费用3280元,2015年1至3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礼品费用9115元,2016年2至12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礼品费用9600元,并将上述礼品赠给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以外人员,未按“其他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9
    决定机关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