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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工商琼处字[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6
    决定机关 海口市琼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游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