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0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万元,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6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鑫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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