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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32967****14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311民初4184号
    案号 (2021)豫0311执476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23
    发布日期 2021-12-0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943434.86元 、借期内利息97440元,以及罚息及复利 。(罚息和复利均按照年利率 10.4%计算,罚息分段计算为:以本金9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7日起算至2018年10月8日止为374400元;以本金 8943438.43元为基数从 2018年10月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9日为2754181.55元;复利应以借期内未还利息97440元为基数,自 2018年5月1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自2021年9月9日为40805元。); 2、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8670元 ,保全费5000元 ,共计43670元; 3、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期履行上述费用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人民币12253934.98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标准,从2020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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