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中豪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8155****58X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781民初1594号
    案号 (2019)闽0781执15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武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邵武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0-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福建中豪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渝闽购房定金1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福建中豪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