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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宝兴县兴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云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07179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18民终122号
    案号 (2017)川1827执28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宝兴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4-07
    发布日期 2017-04-25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申请执行人宝兴水电公司归还申请执行人廖永文500000元,垫付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公告费300元,三项合计5091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