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2〕0011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7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