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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25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8月11日15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北大道敦豪物流中心停车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驾驶员使用粤Y13Y77教练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教练员身份资料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第三次及以上被查处 。
    行政处罚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8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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