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玉红林草林罚决字〔2021〕第0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2.林地恢复原状;3.罚款14463.4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07 |
决定机关 | 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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