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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0]007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茂鑫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2月28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在杭州市西湖区紫金广场A幢11层03室的杭州茂鑫贸易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服务器存在高危漏洞,未及时修复,造成安全隐患。2020年2月28日被我公安机关查获。杭州茂鑫贸易有限公司已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