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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2102200327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东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城市道路堆放粉尘飞扬的物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3月6日9时10分,当事人杭州东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萧山区萧山钱江世纪城济仁路68号西南侧城市道路上堆放黄沙。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当事人行为属于在城市道路堆放粉尘飞扬的物品的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7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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