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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威环住建行处字[2021]第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叁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0
    决定机关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