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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6811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市中交通标志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利用候车亭设置广告,广告总体面积超过候车亭立面的百分之四十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6月0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周园路周祝公路(南)公交车站(周园路西侧)实施利用候车亭设置广告,广告总体面积超过候车亭立面的百分之四十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2、询问笔录(2份);3、证据照片(1张);4、其他证据材料(13张)。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其他: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2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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