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姚长琪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0813****52XB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508民初2666号 |
| 案号 | (2017)苏0508执3219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7-09-12 |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费瑞祥借款本息260万元,于2017年7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87000元,并支付利息513000元;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利息60万元。二、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履行的款项及2017年5月1日起的利息(以未履行的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总和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经济纠葛。四、案件受理费28931元,减半收取1446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466元,由被告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2017年8月30日前直接交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2017年6月28日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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