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穗从交运罚〔2021〕CH2021051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刘耀平驾驶粤AP8738大型普通客车于2021年04月30日在广州市从化区G105线凤院村路口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乘客信息登记表、现场照片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